南投縣體育會暑期軟網夏令營
【⏲︎ 發佈日期】 :
2017-06-20
【𖡼 發佈單位】 :
學務組
南投縣體育會軟式網球委員會
106年度暑期育樂營實施辦法
ㄧ、主 旨:為提倡正當休閒活動,培育軟網運動及身心健康
二、協辦單位:本縣各鄉所暨國中、小學校
三、指導單位:南投縣政府、南投縣體育會、紫南宮管理委員會
四、承辦單位:南投縣體育會軟式網球委員會
五、參加對象:本縣各國中、小學生。
六、活動地點:分六區同步舉行:
A區:草屯 (活動地點:碧峰國小)
B區:埔里 (活動地點:南光國小)
C區:魚池 (活動地點:魚池鄉公所球場)
D區:鹿谷、竹山 (活動地點:雲林國小球場)
E區:名間 (活動地點:名間國中)
F區:水里、集集 (活動地點:和平國小)
七、活動內容:軟式網球訓練,(培育運動禮儀、認識軟網運動、基本動
作、技術課程、簡易比賽)。
八、活動日程: 106年7月17日~8月4日 (15天、周六、日休息)
上課時間、作息由該區教練訂定。
九、教練執行區域:
A區(草屯): 國小組:史文忠
B區(埔里): 國小組:洪淳蕙.
C區(魚池): 國中組:王勝旻 國小組:曾世宏.蘇鴻賓
D區(鹿谷竹山):國中組:張劭綸 國小組:陳真琳
E區(名間): 國中組:黃芬蘭
F區(集集水里):國小組:吳育呈
十、報名處:將報名表詳填後,如下列報名方式(附件5表)
1.通訊報名:南投縣魚池鄉瓊文巷41號 (郭家益0928-895397)
2.傳 真:049-2895908
3.電子信箱:t02366@mail.edu.tw
4.報名日期:106年6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。
5.報名人數:(每區)不足10人以上不予開訓。
註:參加學員上、下課均由家長自行接送,穿著休閒服、帽子、毛
巾、運動鞋等,請家長注意並歡迎家長參觀指教。
106年度暑期育樂營報名表
表ㄧ
參加學員 姓別 出生 身份字號
學 校 地址
活動組別
選 擇 國中組 日期 106年7月17日~8月4日 上課時間(由教練自行訂定)周六、日休息
國小組
報 名 處 報名日期:106年6月10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
(聯絡:郭家益總幹事0928-895397。傳真:2895908。e-mail:t02366@mail.edu.tw)
緊 急 連
絡 人 關
係 電 話
手 機
表二
參加同意書
本人 自願參加本項活動,且並未患精神、心血管、肌
肉、骨骼、神經、呼吸系統等任何不適運動之疾
病,如因上項因素導致身體不適,概由本人自行
負責。
參加人簽名: 家長簽名:
中華民國106年 6 月 5 日立
106年度暑期育樂營實施辦法
ㄧ、主 旨:為提倡正當休閒活動,培育軟網運動及身心健康
二、協辦單位:本縣各鄉所暨國中、小學校
三、指導單位:南投縣政府、南投縣體育會、紫南宮管理委員會
四、承辦單位:南投縣體育會軟式網球委員會
五、參加對象:本縣各國中、小學生。
六、活動地點:分六區同步舉行:
A區:草屯 (活動地點:碧峰國小)
B區:埔里 (活動地點:南光國小)
C區:魚池 (活動地點:魚池鄉公所球場)
D區:鹿谷、竹山 (活動地點:雲林國小球場)
E區:名間 (活動地點:名間國中)
F區:水里、集集 (活動地點:和平國小)
七、活動內容:軟式網球訓練,(培育運動禮儀、認識軟網運動、基本動
作、技術課程、簡易比賽)。
八、活動日程: 106年7月17日~8月4日 (15天、周六、日休息)
上課時間、作息由該區教練訂定。
九、教練執行區域:
A區(草屯): 國小組:史文忠
B區(埔里): 國小組:洪淳蕙.
C區(魚池): 國中組:王勝旻 國小組:曾世宏.蘇鴻賓
D區(鹿谷竹山):國中組:張劭綸 國小組:陳真琳
E區(名間): 國中組:黃芬蘭
F區(集集水里):國小組:吳育呈
十、報名處:將報名表詳填後,如下列報名方式(附件5表)
1.通訊報名:南投縣魚池鄉瓊文巷41號 (郭家益0928-895397)
2.傳 真:049-2895908
3.電子信箱:t02366@mail.edu.tw
4.報名日期:106年6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。
5.報名人數:(每區)不足10人以上不予開訓。
註:參加學員上、下課均由家長自行接送,穿著休閒服、帽子、毛
巾、運動鞋等,請家長注意並歡迎家長參觀指教。
106年度暑期育樂營報名表
表ㄧ
參加學員 姓別 出生 身份字號
學 校 地址
活動組別
選 擇 國中組 日期 106年7月17日~8月4日 上課時間(由教練自行訂定)周六、日休息
國小組
報 名 處 報名日期:106年6月10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
(聯絡:郭家益總幹事0928-895397。傳真:2895908。e-mail:t02366@mail.edu.tw)
緊 急 連
絡 人 關
係 電 話
手 機
表二
參加同意書
本人 自願參加本項活動,且並未患精神、心血管、肌
肉、骨骼、神經、呼吸系統等任何不適運動之疾
病,如因上項因素導致身體不適,概由本人自行
負責。
參加人簽名: 家長簽名:
中華民國106年 6 月 5 日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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